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从今年10月1日起,月饼、粽子、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应当在三层或三层以下。同时,上述六大类商品的包装成本总和,除初始包装成本外,不得超过商品正常销售价格的20%。
《暂行办法》中最受关注的是第三章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特别规定》,该章节中提出,对于容易出现过度包装,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日常消费品和月饼、粽子等节日商品,广州将细化包装标准,进行重点监管。
在包装材料的标准方面,月饼、粽子、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包装应当简化包装结构,商品包装的尺寸、重量和形状应当与商品的质量、重量和规格相适应;对于多层包装体结构形式的产品,包装应当设计成可拆卸式结构。不仅如此,其包装材料还限制使用木材、纺织物、陶瓷、漆器等浪费资源或者难以回收处理的材料,推荐使用可回收利用的纸质包装。
另外,《暂行办法》对特定商品的包装空隙和重量都作出详细规定。如月饼、粽子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60%,茶叶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45%,酒类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5%,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0%。月饼、粽子、酒类、保健食品的包装重量,除初始包装重量外,不得超过商品的净重。
为了提高违法成本,《暂行办法》将对违反本办法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罚款上限设定为10万元。《暂行办法》还要求,实施办法所需的各项配套制度应当自办法公布之日起1年内制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