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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驰名商标” 印刷业务被紧急叫停

发布日期:2014-05-05  来源:桂林晚报  作者:ahprint
核心提示:根据开始实施的新《商标法》,“驰名商标”字样禁止用于任何宣传、广告以及外包装,因此临桂一家广告公司一单上万份的印刷生意被工商人员紧急叫停,而公司已经印好的几千份广告,也将面临销毁

  近日,广西桂林市临桂一家广告公司一单上万份的印刷生意被工商人员紧急叫停,而公司已经印好的几千份广告,也将面临销毁。根据开始实施的新《商标法》,“驰名商标”字样禁止用于任何宣传、广告以及外包装,这家公司正是碰了这根“线”。

  临桂工商执法人员巡查“五一”假期市场时,路过一家名为“大放异彩”的广告公司,当时该广告公司正在为客户印刷广告。执法人员走过去一看,发现正在印刷的广告上赫然印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广告公司负责人程先生说,按照客户的要求,这份广告准备印刷上万份,目前已经印了几千份。

  执法人员表示,根据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根据新法,该广告公司印制‘驰名商标’字样的广告,已涉嫌违法。”

  考虑到新《商标法》刚实施,广告公司印制的广告也未产生实际效果,临桂工商执法人员在对该广告公司进行宣传教育后,决定暂不予处罚。执法人员要求该广告公司立即停印此广告,更不得将已经印刷完毕的广告用于任何宣传活动。

  该广告公司负责人程先生当即承诺,除停印外,将及时销毁已印刷好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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