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H-F20141355
一、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报价书中附上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在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成功注册,并持有指定的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按本询价函的规定报名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其他资质要求,请见本询价函相关内容。
(二)报价书编制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书必须按包(未分包则按项目)进行编制、报价,不得漏报,以包为单位分别装订、密封、标识和递交。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在制作报价书时,应提供证明其公司及报价产品满足本询价函要求的证明文件,完整的技术方案,包括售后服务、培训、质量保证等。
3、供应商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凡属国家实行许可、认证或注册管理的,必须在其报价书中附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件或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5、报价书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报价函应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共一式三份。
(三)项目评审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如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本中心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本中心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本中心货物服务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书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
4、如供应商在参与本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曝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5、付款:供应商办理完备的付款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款。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本项目分为一个包,具体采购需求见附件
1、交货期与地点:见附件
2、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十万元及以上的按5%收取,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
3、拟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10月16日17时30分前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否则,其报价无效。
4、完成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10月17日14时30分至2014年10月17日15时,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逾期恕不接受。
5、报价书请递交至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采购二科,接收人:范晓玲,联系电话:0551-65101620。
三、其他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3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书
项目编号:AH-F20141355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中心发布的本项目的询价采购函,接受询价采购函规定的各项要求,决定参加报价,向贵中心提供一式三份报价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报价表(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要求 |
报价配置 |
响应情况 |
数量单位 |
单价 |
总价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报价合计 |
|
|
|
|
|
|
注:“报价配置”须详细列明所报产品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简单复制“询价要求”或评委无法判别其产品响应情况的,该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培训、售后服务等)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税务登记证、企业交纳社保有关证明材料;询价函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联系方式
供应商注册编号:AHO-*****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