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占地面积1500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目前学院共有十一个二级学院,各类全日制在校生两万余人。根据2016工作计划,现就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XHXYCG-ZB2016006
二、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新华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三、品名、印刷要求、数量:
备注:打包要求,招生简章按100本打包。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从事印刷行业的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投标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印刷品制作经验;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投标文件制作顺序及内容如下:
1、报价表(必须密封):报出每种规格印刷品的单价和总价及合计总价(含税、送货上门价);
2、供货周期;
3、该印刷项目不外包承诺书。
4、企业简介;
5、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单位所拥有的印刷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近三年主要业绩;
11、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3月31日11:00前。
七、副本
本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八、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九、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安徽新华学院物资采购处办公室
联 系 人:薛老师18949850329 秦老师18155185293
办公电话:0551-65872619
传 真:0551-65872655
安徽新华学院物资采购处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