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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公布2016上半年编校质量不合格出版物结果 19种出版物遭披露

发布日期:2016-10-12  来源:中国印刷
核心提示:10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简称“总局”)下发《关于“质量管理2016”辞书、教材教辅和地图类编校质量不合格出版物的通报》。

  10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简称“总局”)下发《关于“质量管理2016”辞书、教材教辅和地图类编校质量不合格出版物的通报》。

  通报表示,在总局开展的“质量管理2016”专项工作中,2016年上半年主要围绕辞书、教材教辅和地图类出版物进行了编校质量检查。经检查,共有19种出版物编校质量不合格,涉及16家出版单位。目前,总局已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对相关出版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相关出版单位在30日内全部收回不合格图书。以下是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名单:

  总局表示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出版单位要多出精品力作、攀登出版高峰,进一步加大出版物质量管理工作力度,全面推动出版物质量提升。

  背景

  出版物“质量管理2016”专项工作从2月开始,分3个层面开展。一是出版单位自查。各出版单位对本单位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2015年选题计划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同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本单位2015年以来出版的相关出版物的质量进行抽查。二是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中央在京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出版单位自查情况,对所辖、所属出版单位的选题规划计划、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其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按每家出版单位不少于5种出版物的比例进行质量抽查。三是总局抽查。总局出版物质量抽查分两个批次进行。3月-6月,重点抽查辞书、教材教辅和地图等;7月-10月,重点抽查少儿读物、养生保健类出版物以及重大选题备案有关出版物等。稿件三审责任制度、责任校对制度、稿件及质量资料归档制度以及样本缴送制度等质量保障体系情况随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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