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我国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对固定污染源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实行“一证式”管理。环境保护部门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
新排污许可证明确了该企业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各类污染物允许排放的浓度及总量,企业主要产品产能、产污节点、治理措施及设施等内容。下一步企业将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制度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完善台帐记录,定期报告污染物排放。
截至6月15日,滁州市环保局完成辖区内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下半年将完成“水十条”、“气十条”中1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主要涉及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电镀、化工等行业;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