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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首批火电、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到位

发布日期:2017-07-04  来源:沈阳网
核心提示:7月3日,记者获悉,辽宁省沈阳市环保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玖龙纸业(沈阳)有限公司发放了沈阳市首章排污许可证,同天,全市18家火电造纸企业全面通过了排污许可证网上核发,标志着沈阳市火电、造纸2个行业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持证排污,7月1日起,火电、造纸2个行业环境管理进入“一证式”监管时代。

  7月3日,记者获悉,辽宁省沈阳市环保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玖龙纸业(沈阳)有限公司发放了沈阳市首章排污许可证,同天,全市18家火电造纸企业全面通过了排污许可证网上核发,标志着沈阳市火电、造纸2个行业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持证排污,7月1日起,火电、造纸2个行业环境管理进入“一证式”监管时代。

  根据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环保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翼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具备核发条件的火电行业、造纸行业(2015年列入环统的企业)均应在6月30日前核发排污许可证。

  沈阳市在核发范围内的火电、造纸企业共20家,具备核发条件的18家企业已经于6月30日前完成核发工作,其余2家停产企业,不具备许可证核发条件,未予核发许可证,按照无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污的规定, 7月1日起,这2家企业不得无证排污。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最终目标,是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所谓“一证式”管理,就是一企一证、综合许可,通过排污许可证,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对企事业单位排放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要求企业持证按证排污,开展自行监测、建立台账、定期报告和信息公开,将环境执法检查集中到排污许可证的监管上,加大对无证排污或违证排污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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