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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定点印刷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5  来源:安徽印刷网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滁州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定点印刷项目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滁州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定点印刷项目公告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滁州市国税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16:22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 ¥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工
项目联系电话 3518693
采购单位 滁州市国税局
采购单位地址 滁州市花园西路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于工3518693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滁州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定点印刷项目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滁州市国税局政府采购定点印刷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201707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项目联系电话:35186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滁州市国税局

采购单位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工3518693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因工作需要,决定对定点印刷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一、项目名称:表证单书展板等印刷项目

二、项目内容

1、一标段。税务宣传单页,规格A4,80g彩纸等,按需印制;

2、二标段。会议记录本等,规格16开,70g双胶纸、线装订、皮封面、100页/本,按需印制;

3、三标段。展板,高清写真,规格1.2*2.4,外框铝合金开启式,边框宽度大于等于3.5,按需印制。

三、投标资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委托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五)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要求

(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生产设备等基本情况;

(二)近一年内至少与1家单位签订的印刷项目合同复印件;

(三)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7年 7月28日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地点:滁州市国家税务局702室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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