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宿迁市当地政府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公祭日环境质量会议精神和省大气办《关于做好国家公祭活动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为保障国家公祭日活动顺利进行,确保活动期间环境质量整体达标,特制定本方案。方案执行时间为:12月9日-15日,并规定包装印刷企业非水性油墨印刷工段停产。
宿迁市为保障国家公祭日活动期间环境质量整体达标,制定停产方案
近日江苏宿迁市当地政府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公祭日环境质量会议精神和省大气办《关于做好国家公祭活动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通知》,为保障国家公祭日活动顺利进行,确保活动期间环境质量整体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 保障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控制标准。管控期间PM2.5日均值低于75ug/m3。
(二)水环境质量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优良。
(三)确保环境安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管控环境风险,不发生环境安全事件。
二、保障原则
(一)全面保障与重点防控相结合。突出抓好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保障和重点污染企业管控,兼顾整体水环境、危废等环境要素及全市域环境安全。
(二)本地管控与区域联防相结合。在扎实做好我市本地污染防控的基础上,加强与周边城市协作,落实污染联防联控措施,形成区域管控的整体合力。
(三)临时管控与秋冬季管控相结合。公祭活动期间,在实施秋冬季强化管控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临时管控措施,在极端气象条件下,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三、保障时段
12月9日至15日。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预报会商。市环保局、气象局每天进行会商,10点前形成当天及未来48小时空气质量情况预报,供决策参考。(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二)严控煤质。全市范围内燃煤企业必须使用硫分低于0.6%、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燃煤企业应在保障时段前做好优质煤炭的采购和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三)重点行业企业限产。全市重点化工、钢铁企业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排放减少50%以上的要求,实施限产或阶段性停产方案。(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
(四)重点行业企业停产。全市水泥、铸造、车辆及车身制造企业非水性漆喷涂工段、家具生产企业非水性漆喷漆工段、船舶修造企业涂装工段停产。包装印刷企业非水性油墨印刷工段停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各类汽修企业喷漆工段停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或控煤任务,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备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停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五)严管严控危化品企业。全市所有危化品企业及时消除生产和环境安全隐患。严控危化品生产、运输。(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信息报送。自12月9日起,每地和市直牵头部门每天16时要报送当日督查检查情况(报送格式内容为:XX单位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检查企业XX家,其中,抽查XX家燃煤企业全部使用低硫低灰分煤炭,抽查的XX家限产企业中有XX家落实到位,排查发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企业XX家,现场提出XX整改要求)。信息报送联系人:邱学斌,电话:84338635,信箱:sqsdq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