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是奔着问题和责任去的”
——首轮中央环保督察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8万余个
近日,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新疆、西藏反馈督察情况,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圆满收官。
从2015年12月启动河北省环保督察试点以来,2016年7月和11月、2017年4月和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四批对30个省(区、市)开展督察,实现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督察全覆盖。
两年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地发现了哪些问题?各地整改情况如何?下一步工作又将如何开展?一系列问题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1.环保工作不是唱“独角戏”
记者从国家环境保护部获悉,首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一些地区大气和水环境问题突出;二是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三是一些自然保护区违规审批、建设;四是水资源过度开发;五是工业污染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六是农村环境问题比较突出。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督察中努力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是中央环保督察一直强调的工作方针。
“督察准备阶段,通过明察暗访,摸情况、找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和进驻手册;督察进驻阶段,个别谈话、受理举报、走访问询等都紧紧围绕问题和责任展开,并通过下沉督察和调查取证形成证据链;督察报告阶段,以梳理问题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为重点,每个督察报告总体上70%的篇幅讲问题,20%的篇幅谈成绩,10%的篇幅提建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的描述,“环保督察,我们就是奔着问题和责任去的,将督察问题、解决问题、压实责任作为重中之重。”
据悉,第一轮环保督察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8万余个;地方借势借力,推动解决了一批多年来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环保“老大难”问题,纳入整改方案的1532项突出环境问题近半得到解决。其中,新疆卡拉麦里山等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内蒙古呼伦湖湿地面积明显扩大;湖北基本完成湖泊违规养殖的清退工作;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以及湖南洞庭湖、江西鄱阳湖治理进度明显加快;安徽全面叫停侵占巢湖滨湖湿地等行为……
中央环保督察紧盯党委政府,把了解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作为重点。
2016年年初,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北省展开试点督察,包括全省5个地市,邢台市就是其中之一。
“以前,普遍认为环保工作就是环保局的事儿,像是在唱‘独角戏’;现在,各市直部门都动起来,实现了更深层次上的部门协作。”邢台市环保局局长司国亮介绍说,根据环保督察方案明确的责任机制,邢台市给各单位划分了任务目标和细化责任,通过倒排工期敦促各单位按期保质完成,不允许有赖账行为。
“动真格”“求实效”,是中央环保督察带给人们的深刻印象。“作为地方主要负责人,我确实感受到督察带来的压力。中央环保督察倒逼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环境问题绕不过、躲不了、拖不掉,早抓则主动、迟抓就被动,必须找出来、亮出来,狠下决心彻底解决。”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范锐平说出了很多领导干部的心声。
2.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
紧盯地方党委政府,不断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首轮中央环保督察的重中之重。
“一方面,我们关注地方党委政府的发展理念,将其是否真重视、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是否存在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另一方面,我们也高度重视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特别是违规决策、审批、开发的情况。”刘长根表示,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入开展,涉及的利益矛盾日益复杂,在推进工作中不担当、不碰硬的情况比较多见,这将越来越成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中之重。
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各级党政领导最大的感受就是,这是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也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的及时指导和有力鞭策,更是帮助地方发现和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一次难得契机。
“过去也经常讲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但是真遇到发展与保护出现矛盾时,自己心里还是很纠结。经过这次中央环保督察,我没有纠结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石河子市委书记、政委邹跃斌的心路历程,代表了很多党政领导干部对环保工作态度的变化。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麦正华说:“过去,生态环境管理总是被问题牵着走,今后我们要从被动‘灭火’的管理模式转向自主掌控模式。”
治污先治人,失职必追责。中央环保督察对不担当、不碰硬的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力,让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脑中这根“环保弦”时刻紧绷。
来自环境保护部的一组数据显示:首轮中央环保督察累计立案处罚2.9万家企业,罚款约14.3亿元;立案侦查1518件,拘留1527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8448人,问责18199人。
3.“小问题”也是督察的“大事情”
“以前我们这条河流因上游采挖砂石料,河里面的水都是红色的,从来没有清澈过。这次环保问题整改,沙场全部关闭了,水也清了,鱼儿也多了。我们老百姓从心底里感谢党和政府。”谈到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的成效,青海省班玛县达卡乡兰青村牧民南里由衷地表示。
“在环保督察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身边看似不起眼的‘小问题’作为督察需要关注的‘大事情’,通过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刘长根强调。
据刘长根介绍,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共受理群众环境举报13.5万件,直接推动解决8万多个垃圾、恶臭、油烟、噪声以及黑臭水体、“散乱污”企业污染等百姓身边的环境问题,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拥护。“每批督察后期,都有群众来电来信,有的还谱曲写诗,表达对督察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感激之情。”
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还直接推动各地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启动督察以来,各省(区、市)针对性地出台或修订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240多项,其中山东、海南、四川、西藏等地印发文件,将环境保护纳入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评价范畴;31个省份均出台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文件、环境保护督察方案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6个省份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
借势借力中央环保督察,各级党委政府抓环保的意识明显增强,行动果断坚决。借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问题的高效办理机制,山东省委、省政府设立了日常环保督察热线,确保在督察结束后群众仍然有高效的举报办理机制。在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强化督察中,山东的问题销号率达92.9%,高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中其他地区12.9个百分点。
借势借力中央环保督察,各部门之间厘清责任、明确方向,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海南省各级组织、宣传、纪检等部门积极参与环保,发改、工信、农业、国土、住建、交通、林业等部门共同发力环保,既明确分工,又形成合力。
借势借力中央环保督察,各省区在建立环保长效机制、推动重大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环境问题上下功夫,发力更加精准。浙江加快推进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目前纳入年度剿劣计划的6个省控断面水质均优于Ⅴ类。新疆全力落实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恢复和保护。
4.并非“一刀切”,不能“一阵风”
企业停工停产是否存在“一刀切”,督察整改会否出现“一阵风”……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两年来,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引发了外界的一些担忧和质疑。
由于追责严厉,个别地方为了应对中央环保督察,开始搞临时突击,不仅让正常排污的合法企业限产停产,还关闭了一些涉及民生的小项目,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这种‘一刀切’式执法,表面上看是严格执法,实际上既反映了个别地方长期没有严格执法、累积的严重环境问题,也反映了某些地方官员为了自保,防止被追责的‘防御性’动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分析道。
对此,刘长根表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企业停工停产情况,都是依法依规确确实实需要停产和整改的,都是群众反映特别强烈且无法整改到位的。对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就采取紧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方式应对督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我们在督察中也会坚决予以纠正。”
如何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建立长效机制、不让成效打折扣,这一问题至关重要。督察组入驻时“立行立改”,督察组撤走后是否就“一切如故”了呢?针对外界对环保督察整改会否只是“一阵风”的质疑,刘长根的回答颇为坚决:“在制度设计上不达目的绝不松手,绝不能把督察变成‘一阵风’。”
他坦言,环保督察之初,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少数反弹的问题,国家环保督察办对此想了很多办法,“比如采取清单式调度,将整改内容分为多个方面,组织督察局对地方整改上报情况进行核实,采取警告、提醒以及更加严厉的措施督促整改”。
前不久,环境保护部6个区域督查中心更名为区域督察局。据记者了解,此次转制是“双转”:一是由“中心”改为“局”,由事业单位转为行政单位;二是由“督查”转为“督察”,可以更好地承担中央环保督察任务,进一步聚焦“督政”职能,构建形成“一办六局”环保督察主体力量,形成专业化的督察队伍。
对于中央环保督察下一步的工作部署,外界颇为关注。据刘长根透露,2018年环境保护部拟对首轮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此外,针对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污染以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部将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