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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印刷复制“内资”亮剑滚动督查第一季①

发布日期:2018-03-13  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3月5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质检中心副主任田森带队,印刷发行司吕楠、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高海天、质检中心信君、科印传媒陈哲组成的第一督查组,在安徽省蚌埠市就印刷复制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为贯彻落实《2018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要点》和第三十一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印刷复制“内资”阵地建设和管理,提高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发〔2018〕6号)要求,总局印刷发行司联合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版权管理司、总局质检中心、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等有关部门,按照“聚焦问题、深入基层、办案示范、落实责任”的原则,组成4个督查组开展第一季滚动督查工作。

  3月5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质检中心副主任田森带队,印刷发行司吕楠、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高海天、质检中心信君、科印传媒陈哲组成的第一督查组,在安徽省蚌埠市就印刷复制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第一督查组随机抽查了蚌埠市淮盛印务有限公司、蚌埠日报印刷厂、安徽煤田光大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伟佳印务有限公司;督查组对2017年以来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了核查。

总局质检中心副主任田森带队在企业进行检查

  督查发现的印刷企业问题如下:

  1. 安徽省伟佳印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涉嫌印刷非出版单位蚌埠高新教育集团委托的《高新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本教材 语文(七年级下)》等7种非法出版物。

图为安徽省伟佳印务有限公司

图为安徽省伟佳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经营许可证

图为高新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本教材 语文(七年级下)》等非法出版物

  2. 安徽煤田光大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接受出版单位黄山书社委托印刷图书《凤台年鉴2017》,验证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印刷委托书,但未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印刷前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图为安徽煤田光大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图为安徽煤田光大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印刷经营许可证

图为《凤台年鉴2017》

  督查中发现的管理部门问题如下:

  蚌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未将出版单位黄山书社提交的印刷委托书及时审核备案。

图为安徽省印刷委托书备案信息平台

  第一督查组将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协调地方相关管理执法部门跟进后续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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