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集团(01338)公告,于2018年6月1日,霸王集团与晨明纸品订立包装材料供应主协议。
根据包装材料供应主协议,晨明纸品同意不时向集团供应包装材料,并根据集团与晨明纸品公平磋商定期审阅价格,自2018年6月1日起计为期3年。
公告显示,在包装材料供应主协议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3年以及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5个月的建议年度交易上限包装材料采购额为800万元人民币(单位下同)、1190万元、1260万元、480万元。
据悉,晨明纸品是一家由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陈启源胞弟陈启文全资拥有的公司,因此晨明纸品属于公司关联人士。
霸王集团表示晨明纸品位于公司工厂附近,自晨明纸品向集团供应包装材料以来,质量及条款均令人满意,该包装材料供应主协议能使集团获得稳定的包装材料供应,从而避免对集团业务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及更加有效地管理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