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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督边改!印刷厂未验先投被罚款20万元

发布日期:2018-07-03  来源:澎湃新闻
核心提示: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江门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在从严从快推进案件办理的同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记者获悉,截至7月2日,江门市已就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4宗案件存在的问题诫勉6人、约谈3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江门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在从严从快推进案件办理的同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记者获悉,截至7月2日,江门市已就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4宗案件存在的问题诫勉6人、约谈3人。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二批56号,群众投诉新会区睦洲镇河边有很多养猪场往河里排猪粪水。经中共新会区睦洲镇纪委调查,睦洲村存在对其违法行为疏于监管的问题,决定对睦洲村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二、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第四批40号,群众反映开平市水口镇多家五金厂长期随意乱填乱堆固体废物以及垃圾,污染环境。经中共开平市水口镇纪委调查,唐联村、庆宁村存在对其违法行为疏于监管的问题,决定对唐联村村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庆宁村村民小组组长等3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第六批132号,群众投诉江海区东南工业二区的康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含有大量重金属的废水,未经过任何净化处理直接偷排至附近的小河,破坏西江饮用水源。经江海区纪委调查,外海街道东南村存在对其违法行为疏于监管的问题,决定对东南村村委会主任和分管委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外海街道党工委分管委员进行约谈。

  四、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第七批第42号,反映蓬江区荷塘镇马山工业园内的无名铝制品工厂夜间生产、废气扰民。经蓬江区有关部门联合调查,涉事企业长期在荷塘南村辖区无证经营且污染环境,荷塘镇、南村虽有提早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直至被投诉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后才加大处置力度,造成投诉问题久拖不决,存在慢作为的问题,决定对荷塘镇镇长和南村村委会主任分别进行约谈。

  印刷厂未验先投被罚款20万元

  有群众反映,江海区礼乐街道一印刷厂生产时产生有毒废气及噪音。

  经相关部门调查,案件部分属实,该印刷厂存在未验先投问题,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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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群众反映,位于江海区礼乐街道新民橙围工业区8号的江门市教育印刷厂有限公司,地处居民区,生产时产生大量有毒废气以及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6月22日,江海区接到该案件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投诉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位于礼乐街道新民橙围工业区8号,是一家印刷厂,主要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生产。该公司前身为江门市教育印刷厂,为江门市教育局属下企业单位,2015年企业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江门市教育印刷厂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承接江门市学生考试试卷印刷和教科书刊印刷,每年生产旺季集中在1—2月和6—8月,生产期间印刷工序和胶订工序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和机械噪音。

  当天,当江海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但没有办理相关的环保验收手续。现场印刷工序和胶订工序已配套一套废气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烟囱向外排放。此外,该公司印刷和装订设备运转期间产生一定的噪音影响,根据该公司今年5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检测报告显示,监测期间其外排废气及该厂各边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江海区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6月27日,江海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目前,该案已办结。下一步,江海区相关部门将继续密切跟进本案件处理情况,严格监督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要求,及时开展后督查,发现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7月2日,江门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10件,涉及新会区4件,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各1件,恩平市3件。其中,重点案件1件,反映问题为:位于鹤山市龙口镇凤沙工业区的鹤山市中讯实业有限公司废气、粉尘直排扰民,生产废渣不知去向。目前,案件已全部转交有关市、区开展调查处理。

  截至目前,江门市共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191件,已办结60件,办结率为31.4%,高于全省整体办结率。办理情况如下:责令整改120家、立案处罚52家、查封扣押5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53家,罚款584.0327万元,立案侦查7件,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0人,约谈3人,问责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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