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海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继破获“3.15”“5.23”特大发票犯罪团伙案件后,成功破获“8.16”特大制售假发票案件,打掉犯罪团伙1个,捣毁制假窝点2个,储藏窝点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包括海南国、地税各类机打发票93700余份、假公章264枚以及电脑、打印机、假身份证等制假设备一批。票面最大可开金额高达约15亿元,挽回国家税款流失1.2亿元。
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南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连续破获“3.15”、“5.23”特大发票犯罪团伙案件等一批大案要案,铲除一批发票违法犯罪窝点,摧毁一批职业犯罪团伙和网络,有效遏制了我省发票犯罪的猖獗势头,专项打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公安部、国税总局“8.27”厦门会议精神,把严厉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作为推进“营改增”为重点的税制改革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厅经侦总队立案经营了代号为“8.16”特大制售假发票犯罪案件线索。为实现对制假窝点和职业团伙的强有力打击,总队派出精干警力,经过经2个月的跟踪、蹲守,准确查明了一个长期盘踞在海口市的以湖北监利籍人员为主要成员的特大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鉴于该犯罪团伙与文昌市部分下线有密切联系,总队决定将此案指定文昌市公安局立案侦办。
通过缜密侦查,循线深挖,发现一个涉及4个省的制售假发票犯罪网络,并报请部局同意与广东、贵州、安徽、山西公安机关联合发起集群战役。
10月31日清晨,经报省公安厅领导批准,经侦总队集中20余名警力,组织指挥文昌市公安局经侦、刑侦、特警等警种共30多名警力和税务稽查人员联动出击,兵分6路,一举摧毁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共抓获肖某勋、肖某明、董某枝等主要犯罪嫌疑人6名,团伙主要成员全部抓获无一漏网。缴获包括海南国、地税各类机打发票、定额发票93700余份和假公章、假身份证以及打印机等制假设备等制假设备一批。
此类案件反映当前海南发票违法犯罪主要特点
一是在犯罪形式上,从犯罪团伙成员构成看,我省已成为发票犯罪高危人群的流出地日益集中,大部分来自浙江台州、湖北监利等重点地区。从近期我省公安机关破获的几起特大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看,发票违法犯罪呈族群化、集团化趋势,我省虚假发票“卖方市场”,也基本被上述地区的职业犯罪团伙瓜分。
二是在犯罪手段上,新型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在近几年公安机关的强力打击下,当前发票违法犯罪从街头兜售转向以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更为隐蔽的方式。同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批量注册公司,从税务机关申领正规发票后,在销货方与购货方没有开展实际业务的情况下,为客户代开虚开普通发票,数额特别巨大,这对打击整治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三是在犯罪类型上,部分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虚假发票问题不容忽视。当前,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利用虚假发票偷逃税款,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基础施工、招标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虚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甚至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大量虚假发票流入行政、事业单位,给国家财政管理带来危害。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继续督导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坚持“端窝点、打团伙、摧网络”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虚假窝点和职业团伙的打击力度,保持对发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特别是对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等“营改增”试点行业以及成品油、医药、农产品加工行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违法犯罪,力争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同时,省厅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整顿假发票“买方市场”。
为积极防范并大力抵制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提醒公众注意三点:
一是树立依法取得、使用发票意识。发票既是经营活动的重要收付的凭据,也是财务报销、会计核算的法定凭证。依法取得、使用发票,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购买、使用假发票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主动索要发票,及时进行防伪查询。日常生活中,要主动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并通过拨打查询电话或登录网上查询系统,及时辨别发票真伪,坚决抵制经营者拒开发票或者使用假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踊跃举报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有街面兜售发票行为,或者收到代开发票的短信,要及时通过举报热线或网上查询系统,及时通过举报热线或网上报警平台,向当地公安、税务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