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M113--2049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一)、招标人:中共明光市委党史研究室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明光市志》刊物印刷项目
( 三)、招标内容:《明光市志》刊物印刷2000套(上下册)
( 四)、刊印要求:
1 、材质和设计要求
⑴、版式严格按照安徽省地方志办公室下发的《安徽省第二届三级志书印刷设计方案》(安徽省地方志办公室2001年9月3日)执行。
⑵ :
① 开本为正度16开,成品尺寸:长26㎝,宽18.5㎝;
② 印制2000套(每套分上、下册),并配套电子光盘;
③ 装订方式:彩面精装,圆脊,加红色书签丝带;
④ 全书正文约1200p,正文用70g彩胶纸,单色印刷;内彩页约40页(不含扉页、版权页),用纸:128g铜版纸,彩页需电子分色(有历史照片),电脑制版;八开行政区划图拉页2张(需制图),157g铜版纸,彩印;前后环衬用纸:180g特种纸;封面用纸:200g铜版纸,彩印,覆亚光膜,字凹凸烫金;下册封三做光盘插槽。
⑤ 志书手提袋500只,用250g白卡纸,彩印,覆光膜。
⑥ 彩印必须用四色印刷机印刷。
⑶ 、承印商按编纂单位的要求负责《明光市志》志稿的录排、胶片、彩页设计制版及全书形象设计,从排版印刷到装订均须按质、按量完成,版面整齐美观,格式符合规范。
⑷、承印商负责每校志稿修改后的毛校工作,负责稿件及印刷后成品书的接、运、送,负责每次返回的校样认真改红、对红,力求准确无误,校样(不含毛校)以4次为限,每校均要激光照排、彩色打印并分册装订。
2、 印刷质量要求
⑴、印刷字迹清晰,黑色均匀适度,书页无黑点,无缺字,无指印。
⑵、页码装订无错漏、颠倒,无倒页、漏页,裁剪符合国家标准。
⑶、纸质色泽一致,硬壳平整光洁不翘;
⑷、装订精细,锁线松密适度,符合装订标准。
⑸、彩色还原性好、套印准确,着墨均匀,彩页画面清晰亮丽。
⑹、成品装箱,整本无破损。
⑺、志书整体印制质量要达到《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规定的一等品质量标准。如印制质量不达标属不合格,由承印厂商免费负责重新印制。
3 、印数要求
分4次彩印(不含毛校),分别是初校、二校、三校、终校样书各3册。正式印刷2000套。
4 、结算方式
双方签正合同后的编校排版周期为 100天 。编纂单位签字付印后,承印商应在35天内印刷装订完毕,送到明光市党史研究室验收合格后,印刷费凭票先支付给出版社,再由出版社支付给中标人。
( 五)包号划分: 一个包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及经济实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200万元 ;
2 、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出版物印刷许可证件;
3 、投标人具备印刷县(市、区)级以上地方等志书类书刊的经验。(要求提供5本以上近年来承印的志书类书刊备查);
4 、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图文编辑和设计能力;
5 、投标人具有四色印刷机等印装设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须知
1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 印刷许可证件原件、5本以上近年来承印的志书类书刊、主要印装设备发票复印件 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 、投标保证金及交易费
报价人随报价函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由采购人于报价现场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交易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 1000.00元 交易服务费。
3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开标时须提交以下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注:“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函;
(5)诚信投标承诺书。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
4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 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
(1)该项目以总包报价,本项目预算最高控制价为为 20.00 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以上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2)评标小组由招标人3名(含3名)以上单数代表组成,对资格审查合格且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可高于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后确定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公章并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 ,方可发出。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
5 、履约保证金提交和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结束后,5日内全额退还(无息)。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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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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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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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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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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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13年7月22日10时00分
地 点: 明光市招标采购管理局政府采购交易部202室 ( 祁仓路98号办公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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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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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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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投标人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3年7月5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 zs701128@163.com ( 采购单位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7月6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招标采购(www.mgzbcg.gov.cn)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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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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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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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13年7月22日10时00分
地 点:明光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竞争谈判室( 明光市祁仓路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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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
1 、 如审验后合格的投标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经招标局同意后重新招标。
2 、投标人如需招标人配合,请与 中共明光市委党史研究室张固娟(电话:0550--8022442 ) 联系。
3. 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 、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3年 7月5日9时前发送至 swjwgj@163.com ,采购人将以澄清公告形式于2013年7月6日17时前在明光市招标采购网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招标人:中共明光市委党史研究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物品/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 、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 、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XX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5 、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 、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 ( 采购单位名称 ):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八、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明光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担保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